发布时间:2022-04-12 阅读量:76
“商事登记系统实名认证”功能一期内资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已于2018年5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,二期内资有限公司变更及个体户设立流程实名认证已于2018年6月20日晚上线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“商事登记系统实名认证”功能一期内资有限公司设立流程已于2018年5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,二期内资有限公司变更及个体户设立流程实名认证已于2018年6月20日晚上线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实名认证功能二期实施范围:
(1)个体户设立:实名认证流程中的经办人、经营者(证件为内地居民身份证)
(2)内资有限公司变更:
A、法定代表人变更,实名认证流程中的经办人及新法定代表人(证件为内地居民身份证);
B、股权变更,实名认证流程中的经办人、法定代表人、股权转让方、受让方(证件为内地居民身份证);
C、增减资,实名认证流程中的经办人、法定代表人、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有变化者(证件为内地居民身份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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